办理信用卡没用欠款24万元,法院判决只还2万元
办理信用卡没用欠款24万元 法院判决只还2万元各位卡友都还不是很清楚吧,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阅读一下,希望能给你带来参考价值。
信用卡逾期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信息,还会支付数额较大的罚息。近日,南京王女士因未使用信用卡,不得不支付欠款24万元,但法院判决只能支付2万元。怎么回事?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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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信用卡欠款24万余元,法院判决持卡人仅还2万元
王女士在南京工作。2008年1月,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去公司卖信用卡。她也做了一个。信用卡额度2万。但是卡激活后,她就把卡留在了公司,再也没用过。
然而一年后,银行打来电话,说她欠钱,要她还。由于这张信用卡上没有短信提醒,王女士不知道这张卡今年已经消费了很多次,最终欠下的本金合计约为7万元。她没想到的是,在这一年里,卡的信用额度大幅提高。
根据银行的交易记录,该信用卡第一次消费是在2008年3月,消费地点显示为镇江。此后,卡欠款也正常归还,到当年年底,银行自动增加金额。但是记录显示,在一家电器店花了很多钱后,卡一直没有还。
王女士说,她从来没有用过这张信用卡,她不知道这张卡是被盗还是自己丢失的。为此,她去银行说明情况,报了警。银行于2010年8月停止使用该信用卡。
从欠费到停卡,银行算了本金、利息和滞纳金,共计24万余元。从那以后,银行一直要求王女士付款,直到去年年底,他们起诉王女士要求赔偿。
该案在鼓楼法院审理。王女士说,她没有收到银行对账单,信用卡丢失,所以没有在所有消费上签字。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银行未经她同意提高了她的信用额度,导致本金约为7万元。
法院发现,王女士在开卡时需要遵守银行的信用卡收款章程,章程规定“发卡机构有权根据持卡人或持卡人的信用状况和卡的使用情况持有个人持卡人。调整信用额度,并将调整结果通知相关方。”
但是,在银行提交的证据中,没有材料证明他们与王女士达成了提高信用额度的协议。此外,法院发现,近年来,王女士的工作单位发生了变化,她的信用卡对账单地址没有及时上报银行。根据信用卡规定,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因此,法院认为,王女士在这家银行办理的信用卡是她自己办理的,是她自己激活的。另外,根据信用卡领取合同,信用卡丢失或被盗后,应及时联系银行挂失,否则应承担损失的还款责任。所以这张卡产生的欠款应该由她来承担。至于她应偿还的金额,法院认为涉及的信用卡为2万元,王女士应在2万元的信用额度内偿还。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女士偿还银行2万元。
律师陈述
并非所有自动提款都不需要偿还
昨天下午,相关人员联系了几家银行,询问增加额度的事宜。
其中一家银行表示,将根据持卡人的信用卡使用情况自动增加持卡人的信用额度,并发出通知。如果持卡人不想提高信用额度,可以联系银行降低信用额度。除了这个方法,另一家银行也有办法让持卡人申请增加额度。
有没有可能只要银行自动提高信用额度,持卡人欠款超过初始信用额度,就没有必要还款了?
对此,江苏春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表示,情况并非如此。他说,这个案子的特点是,王女士的卡丢了,已经向银行说明了情况,欠款不是她信用卡积累的。而且当时信用卡管理有漏洞,没有信息提示。一般来说,如果持卡人自己刷卡欠钱,即使银行主动提高金额超过初始金额,持卡人也会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