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销卡需谨慎:找人销卡不成反被盗刷13万
信用卡销卡需谨慎:找人销卡不成反被盗刷13万各位卡友都还不是很清楚吧,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阅读一下,希望能给你带来参考价值。
如果你不用信用卡,你必须自己处理。求别人帮你卖,没完没了。烟台有两个卡友信任自己的朋友,让他们帮忙注销卡。结果,如果他们没有注销他们的卡,他们就会从他们的信用卡里偷钱。
日前,牟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王林利用职工刘伟、吴刚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恶意透支,共犯信用卡诈骗罪五起,诈骗本金近13万元。
王林,男,1986年出生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2013年7月,王林以购物打折为由,诱骗同厂同事刘伟、吴刚前往交通银行办理信用卡。这两个人用了一段时间信用卡后,王林时不时在他们面前提起“还款真麻烦”“太晚了还有利息”“要不我们取消吧”之类的话,渐渐说服了刘伟和吴刚。出于对王林的信任,他们把卡交给王林帮忙注销。
2014年3月,王林询问刘伟和吴刚是否办理过其他信用卡。吴刚想起他还有一张张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就给王林看了卡拿。王林接过卡,拨弄了一会吴刚的手机,然后告诉他卡没用,吴刚就扔在王林家的沙发上走了。
2015年5月,刘伟接到交通银行催款电话。他认为有些不对劲。他去银行查了一下,发现他的信用卡欠款4万多。刘伟找到王林,说要报警。王林多次承认因为急事不得不这么做,并承诺尽快还贷。刘伟听了王林的话,放弃了。2015年6月,吴刚发现建行工资卡少了5500元,赶到银行查询,才知道其实是用于信用卡还款。吴刚和王林对质。王林承认偷了信用卡,答应把银行扣的钱还给吴刚。吴刚没有跟进。一周后,王林把2000块钱还给吴刚的时候,刘伟碰巧知道了。刘伟告诉吴刚王林信用卡被盗的事。他们才觉得事情严重,最后报警了。
他因信用卡诈骗被判6年徒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发现,王林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4年3月在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申请信用卡,然后恶意透支,共透支本金7万余元,被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未还。
2013年7月,王林、吴刚、刘伟在交通银行办理信用卡。后来因为不便,吴刚和刘伟在2013年9月把信用卡交给王林,委托他代为注销。王林拿到信用卡后,没有办理注销手续。相反,他保留了自己的消费和现金。后来,王林因无钱还款,骗取了吴的银行信用卡现金还款,本金欠款5.9万元
据此,穆平法院认定被告王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巨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王林,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王林被责令10日内赔偿被害人吴刚经济损失3500元、中国光大银行经济损失1万元、交通银行经济损失11万元。
法官说一定要保管好身份资料,注意身份证复印件的使用范围。最好在复印件上注明办理何种业务;当你把自己的信用卡给了别人,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所以一定要妥善保管个人银行信息,不要轻易将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让不法分子没有漏洞可钻。